9月16日,昆明市公安局發布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‘三查三告知一宣傳’專項行動舉報獎勵渠道”的通告(以下簡稱通告)。通告明確,自9月14日起,昆明市公安機關啟動“三查三告知一宣傳”專項行動,在此期間,昆明市公安機關將對舉報偷越國(邊)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線索查證屬實的給予相應獎勵,最高可獎10萬元人民幣。
舉報他人偷越國(邊)境犯罪或組織、運送他人偷越國(邊)境犯罪線索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0元獎勵。
舉報涉恐可疑人員無證或者持他人證件住宿、購買長途汽車票、乘坐各類交通工具及上網、洗浴場所留宿的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1000元獎勵。
舉報涉恐可疑人員在街面游蕩、露宿,租房及居住于民宿、公寓式酒店,駕車、租車及購買、攜帶、寄遞散裝汽油、管制器具、軍(警)用品、違禁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1000元至5000元獎勵。
舉報電信網絡詐騙案件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元獎勵。
舉報“非法制造、持有、私藏或買賣槍支彈藥”案件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。
舉報“制販傳播淫穢物品”案件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。
舉報“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婦女賣淫”案件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。
舉報“走私制販運輸毒品”案件,經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。
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,每鏟除罌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,獎勵200元;舉報非法販賣罌粟殼,每繳獲1噸獎勵200元。
舉報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廠(點),每搗毀一個獎勵10萬元。
舉報新吸毒人員或復吸人員,每查獲1名獎勵80元。
舉報犯罪案件線索破獲系列性、團伙性案件和涉黑、涉惡案件的,可根據破獲案件數、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數,在上述標準上提高獎勵幅度。
舉報途徑:撥打“110”電話舉報;通過手機送短信至“12110”進行舉報;直接到各級公安機關、派出所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;通過來信、來函方式向各級公安機關舉報;涉及舉報“制販傳播淫穢物品”案件或舉報“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婦女賣淫”案件的,可通過微信掃二維碼舉報。